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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为顷王十一年薨(○宋/祁曰)
(顷王下疑更/有顷王二字)子缪王元嗣二十五年薨(○宋祁曰/五当作二) 大鸿
胪禹
奏元前以刃贼杀奴婢子男杀谒者为刺史所
奏罪名明白病先令令能为乐奴婢从死(师古曰先令/者预为遗令)
( (第 11a 页)
(顷王下疑更/有顷王二字)子缪王元嗣二十五年薨(○宋祁曰/五当作二) 大鸿
胪禹
奏罪名明白病先令令能为乐奴婢从死(师古曰先令/者预为遗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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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宣帝初即位,温舒上书言,宜尚德缓刑。又见《说苑·贵德》,少篇首二百五十字。)
大鸿胪禹 禹,史失其姓。
奏平干王元不宜立嗣
元前以刃贼杀奴婢,子男杀谒者,为刺史所举奏,罪名明白。病先令,令能为乐奴婢从死,迫胁自杀者凡十六人,暴虐不道。故《春秋》之义,诛君之子不宜立。元虽未伏诛,不宜立嗣。(《汉书景十三王传》武帝以亲亲故,立赵敬肃王小子偃为平干王,子缪王元嗣薨 ,大鸿胪 禹奏云云。奏可,国除。案:《诸侯王表》元薨于元凤二年,是 时大鸿胪 禹,《百官表》失载。)
张寿王
寿王,元凤中为大史令。
上书言不宜更历
历者天地之大纪,上帝所为
大鸿胪禹 禹,史失其姓。
奏平干王元不宜立嗣
元前以刃贼杀奴婢,子男杀谒者,为刺史所举奏,罪名明白。病先令,令能为乐奴婢从死,迫胁自杀者凡十六人,暴虐不道。故《春秋》之义,诛君之子不宜立。元虽未伏诛,不宜立嗣。(《汉书景十三王传》武帝以亲亲故,立赵敬肃王小子偃为平干王,子缪王元嗣薨 ,大鸿胪 禹奏云云。奏可,国除。案:《诸侯王表》元薨于元凤二年,是 时大鸿胪 禹,《百官表》失载。)
张寿王
寿王,元凤中为大史令。
上书言不宜更历
历者天地之大纪,上帝所为
,王莽时绝。初,武帝复以亲亲故,立敬肃王小子偃为平干王,是为顷王,十一年薨。子缪王元嗣,二十五年薨。 大鸿胪禹
奏:元前以刃贼杀奴婢,子男杀谒者,为刺史所举奏,罪名明白。病先令,令能为乐奴婢从死,迫胁自杀者凡十六
时绝。
初,武帝复以亲亲故,立敬肃王小子偃为平干王,是为顷王,十一年薨。子缪王元嗣,二十五年薨。 大鸿胪禹 奏:「元前以刃贼杀奴婢,子男杀谒者,为刺史所举奏,罪名明白。病先令,令能为乐奴婢从死,迫胁自杀者凡十
初,武帝复以亲亲故,立敬肃王小子偃为平干王,是为顷王,十一年薨。子缪王元嗣,二十五年薨。 大鸿胪禹 奏:「元前以刃贼杀奴婢,子男杀谒者,为刺史所举奏,罪名明白。病先令,令能为乐奴婢从死,迫胁自杀者凡十